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河北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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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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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字[2023]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安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16529.87 m2(约175 亩),总建筑面积319636.71m2, 地上建筑面积256365.71 m2,地下建筑面积63271.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共建成13栋住宅楼,12栋配套公建楼。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镇北小营村,四至范围:东至廊泊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安汇路、北至富余道。
2.3计划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工期973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备注:响应大气治理因素造成工期顺延的情形需以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自行承担风险,实际开工时间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水、电、气、暖、园林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移交至相关单位运营管理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2.6投标报价上限:119100.61万元(壹拾壹亿玖仟壹佰万零陆仟壹佰元整)(含税价);其中工程费限额118236.8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限额863.7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取得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一项,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壹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电子证书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且具有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财务要求:具有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②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③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3日9:00分至2024年6月7日17:00分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
联 系 人:邱程程
电 话:13832666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联 系 人:韩丽萍
电 话:15076653238
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