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城市快速环线(西环、南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 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区 | 江苏无锡 |
---|---|---|---|
发布时间 | 2024-06-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宜兴市城市快速环线(西环、南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T202406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城市快速环线(西环、南环)工程已由宜兴市交通运输局以宜交工函【2024】1号文批准建设,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包括G104(S262~X251)、S342(庆源大道~绿园路)、站前大道、范蠡大道南延等路段快速路改造,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隧道、排水、绿化、照明、监控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匡算总投资约98亿元。
2.3招标范围:G104(S262~X251)、S342(庆源大道~绿园路)、站前大道、范蠡大道南延等路段快速路改造工程全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项研究(含BIM技术应用)、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立项确定的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统筹全线总体方案;
b.相关专项研究工作:编制相关专项研究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专项研究范围包括用地报批服务(含节地评价及用地预审、用地报批、林地报批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稳评及土地报批稳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查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海绵专项设计、施工图阶段公路安全性评价、通航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影响评价、涉铁相关专项、BIM技术应用等。
c.设计工作:标段范围内对应路段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d.勘察(含测量、物探)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和物探工作;
e.后续服务:协助立项确定的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f.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7日内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b.各专项研究完成时间:专项研究报告按项目实施进度及立项确定的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提交;
c.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d.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60日内(具体时间应根据立项确定的建设单位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e.测量、物探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
f.在此期间须根据立项确定的建设单位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注:开始时间以立项确定的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5合同估算价:暂定178750000元(最终按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建安费×各子项中标固定费率之和计算)。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确保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的各项审查完成并取得相应的批复。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一)和(二)两种资质:
(一)设计资质(①,或②+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一致;
(二)勘察资质(①或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不少于5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注:
1、投标人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工程勘察(包含初勘、详勘)及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及完整的勘察设计合同;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以证明道路等级等内容。工作内容和证明材料缺一项不予认定。
2、设计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所载日期为准。
3、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
4、如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定。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应为道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专业由职称证书证明;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期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为准。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08时4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中心网左侧“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4投标人可按需准备好技术建议书电子档(以U盘形式存储并密封),可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宜兴市解放东路600号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宋女士
电 话:0510-879108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杨先生、朱先生
电 话:15396870200
2024 年6月3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