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宝山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 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黑龙江双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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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4 00:00:00 | 项目编号 | SZ0700G240603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6 | 开标时间 | 2024-06-2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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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700G2406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双鸭山市宝山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批复双发改发【2024】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宝山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
2.3 项目内容:建设污水管线11.8公里,管径为DN300-DN600。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估9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项服务。(采用1+N+X模式,“1”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N”指专业咨询的一项或多项;“X”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不由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实施,但应整合资源协调管理的专项服务):
2.5.1 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揽的“1+N”模式服务:
(1)项目管理:项目报建报批管理、工程测量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等;
(2)工程测绘:完成本项目工程测绘(测量)相关的工作内容;
(3)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相关工作内容;
(4)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内容;
(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计相关工作内容;
(6)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工程监理相关工作内容;
(7)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相关招标代理工作;
(8)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内容;
2.5.2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经发包人授权另行委托的“X”模式服务:
(1)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相关工作内容;
(2)财务审计(单独委托):完成本项目工程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
(3)水土保持(单独委托):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水土保持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61.44万元:
2.8.1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揽的“1+N”模式服务:项目管理:31.48万元;工程测绘:9.94万元;工程勘察:14.12万元;初步设计:39.79万元;施工图设计:39.79万元;施工图审查:2.87万元;招标控制价编制:6.69万元;全过程造价控制:16.89万元;工程监理:57.08万元;竣工结算审计:7.06万元;招标代理:0元(由中标人支付);
2.8.2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经发包人授权另行委托 的“X”模式服务:初步设计评审:3.96万元;财务审计:7.0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10.5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3.5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揽的“1+N”模式服务: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工程测绘:具备工程测绘乙级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4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市政行业或给排水专业)或以上;
3.1.5施工图审查:具备有效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二类资质或以上;
3.1.6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7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
3.1.8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属于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经发包人授权另行委托的“X”模式服务:
初步设计评审、财务审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各专项服务单位资质和人员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人员条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揽的“1+N”模式服务: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如满足相应条件,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
3.2.2工程测绘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4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5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6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7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7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属于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经发包人授权另行委托的“X”模式服务:
初步设计评审、财务审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各专项服务单位资质和人员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人员条件。
3.2.10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咨询服务需自行配备管理机构人员。监理机构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配备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上述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证企相符(不适用的除外),提供2024年3月-5月社保记录或已缴纳社保承诺函或退休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2、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登记报名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5、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人:徐维
联系电话:0469-4285016
招标人:双鸭山市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046913217
招标机构: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267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层1413号房
联系人:鞠女士
电话:17704519608
电子邮件:Hljzh_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