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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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50023120240511001010101 |
中标金额 | 346.8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05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 |
相关产品 |
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6月 5 日至2024年6月 7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最高限价(元) |
42369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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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231202405110010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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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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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59450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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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6183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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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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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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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68800 |
60 |
符合强制性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 和重庆市现 行有关施工 质量验收规 范要求,并 达到合格标 准。 |
杨永霞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蒙2151819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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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88000 |
60 |
符合强制性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 和重庆市现 行有关施工 质量验收规 范要求,并 达到合格标 准。 |
杨智平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25020152060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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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重庆鸿淋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516657.95 |
60 |
符合强制性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 和重庆市现 行有关施工 质量验收规 范要求,并 达到合格标 准。 |
晏义勇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25020102011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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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鸿淋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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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重庆渝电明珠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交的养老保险未体现2024年4月份的保险,其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4竞选人的养老保险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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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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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94501054)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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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4年6月5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