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工业园A区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石柱县工业园A区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招标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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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6-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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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工业园B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标段为石柱县工业园A区产业梯度转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B区,本项目原名为重庆地球卫士石头纸业有限公司工业园区项目,本次修缮不改变原建筑筑使用功能、防火分区、消防疏散、原消防设施设置以及节能设计等。本次修缮建设用地面积约 98439 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约53694 平方米。修缮内容含室外道路、一般性绿化、散水沟、外墙面修复、门窗修复、屋面修复、室内地面修复、柱子及基础加固、非承重隔墙拆除及修复、室外消防管网破损修复、室外太阳能路灯及广场灯的补充等。本项目门窗与幕墙二次深化改造设计、建筑弱电及智能化、室外照明灯饰、生化池、建筑信息模型属专项设计内容(如有)。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额:2705.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约定,由联合体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及职责。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利鑫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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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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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黎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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