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ZGGSL0145-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秭归县九畹溪镇供水工程于2024年5月15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7日8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庆欣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大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9321188.76(元) | 19330057.63(元) | 19360464.93(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300 | 300 | 30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21589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73518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85662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71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261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826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宋燕苗,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鄂242192007814/鄂水安B20190000069/E300021872 | 秦畅,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鄂242121219521/鄂水安B20220000580/E300025003 | 李华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鄂242192007235/鄂水安B20210000604 | 技术负责人 | 柳黎丽,职称证,E300018702 | 陈敏,职称证,E300025004 | 韩琼瑶,职称证,E300018990 | 施工员 | 王宇杰,岗位证,SGL20214201089 | 杜发平,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SQX20244200850 | 杜远桂,岗位证书,SGL20214201003 | 质检员 | 寇琼,岗位证,SGL20184201590 | 文习松,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SGL20184200278 | 尤小华,岗位证书,SGL20174202461 | 安全员 | 梅先锋,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SGL20214200855/鄂水安C20230001094 | 颜霜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水安C20220000228 | 韩皓,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鄂水安C20210000795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宜昌庆欣建设有限公司 | 秭归县农村供水工程(一期)沙镇溪水厂EPC总承包 | 设计费取费系数:90%;采购和施工取费系数:96% | 总承包项目经理龚发楷/施工项目经理韩鸿涛 | | 秭归县茅坪镇罗家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2181.220331 | 宋春容 | | 秭归县泄滩乡白家河水厂工程EPC总承包 | 设计费取费系数:88.3%;采购和施工取费系数:97.0% | 总承包项目经理兰文锋/施工项目经理宋春容 | | 湖北省秭归县梅家河水厂项目 | 752.071465 | 宋丹 | | 湖北大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产品购销合同 | 382.4 | / | | 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秭归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 | 99.98% | 韩猛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6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等进行评分,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庆欣建设有限公司、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大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鑫鹏源(聊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磐金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联合体
招标人代表:向立贵 监督人代表:屈凤英 代理机构人员:韩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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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1时0分至2024年6月10日21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399765739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3872577716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 电话(传真): 0717-288159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传真):0717-29900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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