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总部基地(原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宫)续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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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07 | 项目编号 | FJ0101G240606002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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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总部基地(原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宫)续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FJ0101G240606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总部基地(原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宫)续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总部基地(原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宫)续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总部基地(原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宫)位于哈尔滨大剧院东侧,本次功能改造建筑面积约为37578平方米。
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1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9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10平方米,使用功能有会展、宾馆、餐饮、办公及车库等。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7.60米,地下停车位48个,于2019年4月完成土建工程验收。
本项目招标为续建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善其全部工程任务
2.4计划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8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招标人做好协调等相关工作;
(2)工程设计: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 设计3008700元;施工:333694620.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本项目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年3月 至 2024年5月 )的社保记录。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兼任施工负责人。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证明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按招标人要求随时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如下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电子签章;
3.4.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资质要求:
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年 06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黑龙江中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0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哈新管住建发[2024]1号),整改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9号
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1393643808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葛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箱:zzgjyw8@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电 话:0451-58799237
日 期:2024 年6月 7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