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 | 地区 | 浙江省台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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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2 00:00:00 | 项目编号 | A3310211100000707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2 | 开标时间 | 2024-07-0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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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70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23】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建设资金由财政专项安排解决,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系清港镇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位于玉环市清港镇,总建筑面积约2520.39m²,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475.09㎡,地上建筑面积2344.24㎡,地下建筑面积130.85㎡,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55m;天桥建筑面积45.3㎡,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75m;结构形式为钻孔灌注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含桩基础、房屋建筑与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工程,不含室外景观绿化、管道、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等室外配套工程。
2.2 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864867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不超过36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房、厂房)的施工业绩。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递交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见面开标室2(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723851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
地 址:玉环市清港镇柚园北路222号
联 系 人:蔡杰
电 话:13989667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联 系 人:施小秋
电 话:0576-87237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清港分院(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