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址
抚顺县
招标人名称
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40099711056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90%
区(县)预算资金 :10%
区(县)预算资金 :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272.6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抚顺县6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泥石流主沟进行疏浚,拓宽、挖深河道,清除沟内的松散堆积物;主沟修建排导槽,疏排地表汇水,使汛期洪水顺利通过,防止水流对边坡冲刷而造成坍塌:在泥石流形成区修建谷坊、拦挡坝、护坦等,排水固土,阻止冲沟发展;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结合方式,预警预报泥石流发生;对崩塌坡面进行清理修建拦石墙,防止崩塌掉块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99711056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并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勘察)及以上并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设计)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救兵镇板城村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后安镇南彰党沈通线K96处泥石流隐患点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峡河乡小林村512台泥石流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上马镇张喜志,李忠江家崩塌工程治理项目
投标保证金
7.8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7-15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1-15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786.17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勘查、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兼投
是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6-13 17:00至2024-06-21 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04 10: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抚顺市 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开标时间
2024-07-04 10: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U盘要求分别密封,封套(格式自拟)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监督部门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田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57555309
招标人
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贵德街26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24-54163245
邮箱
847750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号楼5号门市
联系人
赵双
电话
024-52652633
邮箱
lnyd_xmgl@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