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压并网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襄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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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2 00:00:00 | 项目编号 | XYSZ-JSGC202406FJ-046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升压并网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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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6FJ-04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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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升压并网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404-420650-04-05-6320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卧龙大道北1号襄阳工业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襄阳工业园内新增2#厂房、3#厂房、4#库房及化学品库(甲1类)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同时完善新建厂房区域配套的室外道路、堆场、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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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升压并网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标段划分: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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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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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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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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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根据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2日下发的《关于取消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取消信用分。评审过程中所有投标人的信用分环节按0分计算,其他环节分值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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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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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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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文件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或工程费或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6人员要求: 3.1.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①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职称;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3.1.6.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 3.1.6.6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7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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