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2023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丰登坞镇(2211-130208-89-05-383680)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河北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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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唐山市丰润区2023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丰登坞镇(2211-130208-89-05-38368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2023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2211-130208-89-05-383680)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丰审批字[2022]240号、丰审批字[2022]241 号文件批准建设,丰审批招标核[2022]7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核准, 丰审批字[2023]248 号文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丰登坞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共涉及农村公路10条,总长度11.524公里,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10条道路分别为:前军屯-丰杨公路全长1.508km,大郑庄-王辛庄全长1.658km,丰津公路-胡张坨北全长0.856km,丰津公路-胡张坨全长0.625km,孙庄-青年路全长0.646km,玉新公路-大郑庄全长1.595km,小任庄-唐河甸全长0.647km,张庄-曹坨子全长0.682km,豆庄子-曹坨子全长1.43km,曹坨子村道全长1.877km。未尽事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上内容如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矛盾时,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计划工期:5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4最高限价:大写:陆佰捌拾肆万陆仟陆佰捌拾伍元整,小写:684668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13日08:30至2024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以下简称“招采云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未办理招采云交易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采云交易平台首页“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招采云交易平台服务电话400-1618-186。
4.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招采云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4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5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6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发送“招采云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亦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月4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运输厅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采云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 地 址: 唐山市路北区嘉润庄园B座4单元二层
联 系 人:张纪军 联 系 人:石国喜、张雪
电 话:0315-5111686 电 话:0315-8181812、17713178791
注:1、本项目按照《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参照“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模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采云交易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国喜、张雪,联系电话:0315-8181812、17713178791, 邮箱:tangshanhuicheng@126.com
8.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3年3月01日至今)不曾在工程实施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施工合同被解除。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1.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 通过初步评审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 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按照本章 2.2.1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 3名(含第3名)以内的投标人第二个 信封投标文件开启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且通过形式 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价的除外。 投标报价相等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招采云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扫描件。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补充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招采云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第一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70分 企业业绩:20分 其他因素:10分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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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第二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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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及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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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70分)(暗标)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6-10)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内容一般,规划合理,得6.00-8.00 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内容具体、齐全,规划科学、合理,得8.01-10.00 分。 |
施工方案(6-10) |
施工方案一般,内容齐全、较合理,得6.00-8.00 分; 施工方案具体、齐全,可操作性强,配备合理,对工程重点、关键点和难点工作方案详细措施科学合理的,得8.01-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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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10) |
体系及措施一般、较合理,得 6.00-8.00 分;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8.01-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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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10) |
体系及措施一般、较合理,得6.00-8.00分;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8.01-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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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10) |
体系及措施一般、较合理,得6.00-8.00分;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8.01-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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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6-10) |
内容一般,操作性较强,得6.00-8.00分; 内容齐全,规划合理,操作性强,风险和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得8.01-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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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体系、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措施(6-10) |
内容一般,较合理的,得6.00-8.00分; 内容齐全,体系、方案科学合理,措施符合河北省、唐山市及交通行业相关规定,且操作性强的,得8.01-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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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20分)(明标) |
企业业绩(20分) |
有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得基本分16 分, 每增加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 2分,最多加 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据的业绩证明或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加分。 |
其他因素(10分)(明标) |
其它因素(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款要求及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0 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修改 3.1.1 款: 本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 补充3.2.2 款: 本款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若评标委员会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的,默认小数点第二位为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与开标会,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需评审相关证书和证件的原件。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