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瓦斯抽采场地室外工程(二次)
招标单位 |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分公司 | 地区 | 陕西延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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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7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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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瓦斯抽采场地室外工程(二次)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053;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瓦斯抽采场地室外工程(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瓦斯抽采场地室外工程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01-610628-04-01-1048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瓦斯抽采场地场内道路:总长约630米;2、瓦斯抽采场地动照网和给排水外网:动照网包括1000*950mm电缆沟413,800*950电缆沟67米,8座电缆井和4座电缆沟集水井及31个路灯基础等;给排水外网包括水源供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工程;3、瓦斯抽采场地边坡治理;4、瓦斯抽采场地河堤挡墙。
2.2 工程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张村驿镇。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项目总投资概算:550.9814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06月18日至2024 年06月24日,使用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04日15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张村驿镇
联 系 人:王姣(接受异议联系人)
电 话:0911-351219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 系 人:李娜娜
电 话:15877521968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216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