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望山供电抢修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 | 地区 | 山东泰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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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7 | 项目编号 | NY-SHGC-240513-01-0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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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望山供电抢修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望山供电抢修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Y-SHGC-240513-01-03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宁阳经济开发区郕城街以北,磁窑法庭以西、凤凰山大道以东。
2.3项目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总高度为12.3米。
2.4造价咨询周期:自签订合同至项目审计结算完成。
2.5招标范围: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望山供电抢修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主要包括项目前期造价咨询服务(概算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3.91万元。
2.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七贤路1148号
联系人:徐民
电话:0538-65072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1号
联系人:翟富强
电话:18505389327
电子邮件:ruitaizhaobiao@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38-6507201;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富强 联系方式:0538-623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