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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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8 | 项目编号 | 龙建招2024-46A19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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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46A19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 (罗木溪部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龙泉市水利局 ,招标人为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龙泉市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为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本次改造范围为贤良路-公园路东段城市排洪箱涵长1340米,改造道路面积27228平方米;球墨铸铁给水管长1994米,管径DN100-DN300;混凝土雨水管长895米,管径DN400-DN1500,PE雨水口连接管长1924米,管径DN315;PE污水主管长3183米,管径DN315-DN600;照明管线长2408.3米,路灯57盏。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最高投标限价:57018519.00元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出任;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5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
(三)其他:
3.6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2 人(水利1人,市政1人);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0 市政管理班子成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水利管理班子成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劳务合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4年6月1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0日09时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城东花园西侧裙房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人:俞女士
电 话:15990855224 电 话: 0578-7121966/13567622083
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 6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