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智慧城市充电桩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二期)信息化项目设计(第二次)设计
招标单位 | 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区 | 四川达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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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1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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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智慧城市充电桩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二期)信息化项目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 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达州智慧城市充电桩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二期)信息化项目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达州市数字经济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达市数函[2024]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专项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达州市数字经济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达市数函[2024]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段
2.2建设地点:达州市市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达州智慧充电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满足政府统一监管,统一数据归集的需要,同时为各接入的充电桩设施提供位置服务、在线预订、扫码充电、计时计费、在线付款、账户管理、资金归集等平台服务,有效降低各充电站运营成本,提高充电桩利用效率。并基于我司自主经管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按国、省政策要求(公共停车场需按车位数不低于20%的配比建设充电桩设施)的配比数,建设约30个充电场站,共约730个充电桩及配套设施设备,改善全市新型基础设施条件。适度超前布局建设一批液冷超高速快充,提高充电速度,提升充电桩利用率。
2.4服务期限: 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9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达州 市(州))(网址: http://www.dzggzy.cn )—“登录”—“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666号红星美凯龙1-2栋
邮 编: 6350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818-29977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IMP写字楼17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028-843522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