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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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CRZB2024-13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6-18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公路 |
相关产品 |
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
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 CRZB2024-13 | ||||||||||||||||||
建设单位 |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设计 | 建筑面积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水利折扣系数最高不得超过0.6; 市政折扣系数最高不得超过0.5。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17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初步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服务标准 | 设计周期 | 投标报价 (优惠系数)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净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甲级、公路工程(公路)专业设计甲级、水利工程行业设计乙级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 | 0.99 | ||||||||||||||||
第二名 |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公路工程(公路)专业设计丙级、水利工程行业设计乙级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 | 0.99 | ||||||||||||||||
第三名 | 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公路工程(公路)专业设计乙级、水利工程行业设计乙级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 | 1.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1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慧敬 | 联系电话 | 0431-805919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诚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雪松 | 联系电话 | 13756989944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张雪巍 | 联系电话 | 0431-89641633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联合体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净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市本级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双阳区滨河路(铁东路-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设计)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小额木特河综合治理工程 | / | |||||||||||||||||
3 | 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EPC总承包 | 黑龙江省鸡西市二次供水泵站(房)、管网改造三期项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勘察测量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联合体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净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3 | 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联合体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净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贾少安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2018101B1448 |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秦敏 | 市政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2022A04952 | / | |||||||||||||||
3 | 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侯常银 |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2012005A172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联合体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净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道深圳街129号 | 0431-86785033 |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公司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010-88822502 | ||||||||||||||||
3 | 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银行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联合体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长春净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7.8 |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3.8 | |||||||||||||||||||
3 | 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6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