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东前线(G339-前庄头段)道路改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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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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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前线(G339-前庄头段)道路改建工程,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起点位于G339,起点桩号为K5+173,终点位于前庄头,终点桩号K8+108,路线自北向南,实施长度为2.935 公里。
2.2招标范围:东前线路基宽度为 7.5m,长度2.935km,路段K5+173-K5+420、K5+940-K6+670、K7+380-K8+108,过村路段为保证两侧居民排水,将现有路面结构层挖除,铺设路面结构,保证改建完成后与原有路面等高:路段K5+420-K5+940、K6+670-K7+380,野外段碎石化处理后加铺路面结构层路面结构层如下:面层:5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基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总厚度:23cm。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4 00:00至2024-06-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邑县凤中路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 |
邮编: |
051330 |
邮编: | 051330 |
联系人: |
李晓明 |
联系人: | 李泽伟 |
电话: |
0311-84031420 |
电话: | 1378728780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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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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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29027579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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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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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邑县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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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50330001040044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