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 | 地区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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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2307-440103-04-01-67185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5 | 开标时间 | 2024-07-1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 |
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103-04-01-67185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勘察设计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珠江后航道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100%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任务是防洪(潮),对后航道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堤防进行达标整治、除险加固、品质提升,整治分三段进行,分别是白蚬壳段整治长度为 115m,广摩地块段整治长度为 96m,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整治长度为 1610m,工程全长为1821m,1 级堤防,防洪(潮)标准为 200 年一遇。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5335.5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等。(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3)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配合施工及配合发包人报规(如有)、报建(如有)、验收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等报建需求)、■工程物探、■现场服务。 (2)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相关报建及现场服务(含工程变更)、■配合编制竣工图 (3)其他:■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的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和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4.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和附件二)。 5.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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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5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5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广之旅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勇强 | 联系电话 | 020-3845700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707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工 | 联系电话 | 020-8626974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