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施工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内黄县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局 | 地区 | 河南安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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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正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007500114163 |
中标金额 | 266.69232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25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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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
施工2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汇衡昊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内黄县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施工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1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007500114163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正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00MA44GJYK7K | 91410581MA3X6THH1N | 91410581MA3XDYH8X7 | |
评标总得分 | 79.01分 | 75.98分 | 75.33分 | |
投标报价(元) | 2666923.25 | 2670602.79 | 2670231.76 | |
项目经理 | 郑向南 | 申阳 | 马原野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控制价 | 2672229.61元 |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正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郑向南 | 项目经理 | 410823198803200032 |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151569140 |
2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申阳 | 项目经理 | 410522198909044012 |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141452147 |
3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马原野 | 项目经理 | 411123199002198013 | 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23202402835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签 订金额 |
1 | 正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紫坪铺大坝水毁修复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 江堰市水务局 | 2021.03.22 | 3370000.00元 |
贵州花溪水库水毁修复工程 | 银源水电开发公司 | 2022.04.21 | 3200000.00元 | ||
2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长子县2021年水利救灾资金碾张乡关村护岸修复工程 | 长子县水利局 | 2022.03.31 | 47.45万元 |
3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赣榆区厉庄镇龙泉河下游治理工程 | 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 | 2022.04.16 | 3505000.00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正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 |
2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总得分 | 经济标 | 技术标 | 综合标 |
1 | 正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79.01 | 39.93 | 30.08 | 9.00 |
2 | 河南东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98 | 40.00 | 28.98 | 7.00 |
3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33 | 39.99 | 28.34 | 7.00 |
4 | 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72.47 | 39.95 | 28.52 | 4.00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黄县)》《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内黄县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7005622335Q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2-7722059
地址: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北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黄县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98134561
招标代理:汇衡昊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月
联系电话:0371-898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