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 | 地区 | 江苏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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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7-18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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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骆马湖搬迁群众安置区扶持项目建设处实施的新沂市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
(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①窑湾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整治河道1条;拆建渠道1条;整治村庄水塘3座;新建DN800雨水管道长690m;配套过路涵洞2座;新建砼道路。②墨河街道狄湖村河道治理工程:整治河道6条,配套水闸1座。③新店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整治河道1条;新建排水暗管长128m;新(拆)建砼道路。④棋盘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整治河道共4条,新建木桩护岸,新建砼道路。⑤港头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钢架大棚15座,配套道路,排水沟。
(3)招标范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4)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③无在建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投标申请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不小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483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7月3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马楷捷 联系电话:0516-88985563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乔楚婷 联系电话:0516-80802225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