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东北新城玉龙路桥建设工程澄清公告二次
招标单位 | 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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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6 | 项目编号 | H7GC24A02G023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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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宿松县东北新城玉龙路桥建设工程(项目编号:H7GC24A02G023)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2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现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出开工通知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前7天内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或者保证保险。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计量周期进行支付。即每月末,发包人根据核实签认的合同内工程形象进度办理期中进度款结算,期中进度付款金额为当期所核实签认进度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付至经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现修改为: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计量周期进行支付。即每月末,发包人根据核实签认的合同内工程形象进度办理期中进度款结算,期中进度付款金额为当期所核实签认进度款的85%(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回预付款,扣完为止。)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付至经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除上述内容外,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此项目的补充,其内容为此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宿松县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