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丹东线田家至欢喜岭段稀浆封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辽宁鞍山 |
---|---|---|---|
中标单位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679.135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6-26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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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丹东线田家至欢喜岭段稀浆封层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锦市丹东线田家至欢喜岭段稀浆封层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6月24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等的响应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总价 (元) |
质量 |
工期 (日历天) |
1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99.91 |
6791355 |
合格 |
12 |
2 |
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99.48 |
6753180 |
合格 |
12 |
3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97.90 |
6859544 |
合格 |
12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 人员 |
姓名 |
证书 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交工 年月 |
|||||
1 |
项目 负责人 |
陈红亮 |
一级 建造师 |
辽121201 6201613711 |
1 |
2021年沈阳市沈张线(元宝堡至官 宝窝堡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 |
2021.08.31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 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
辽宁省交通运输 事业发展中心 |
营口市 |
2023.09.27 |
2 |
2021年沈阳市沈张线(元宝堡至官 宝窝堡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 |
沈阳市交通运输 事务服务中心 |
沈阳市 |
2021.08.31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五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 人员 |
姓名 |
证书 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交工 年月 |
|||||
1 |
项目 负责人 |
沈文伟 |
一级 建造师 |
辽121202 1202201411 |
1 |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 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第5标段) |
2023.10.26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 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第5标段) |
辽宁省交通运输 事业发展中心 |
鞍山市 |
2023.10.26 |
第三中标候选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 人员 |
姓名 |
证书 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交工 年月 |
|||||
1 |
项目 负责人 |
高晓昱 |
一级 建造师 |
辽121201 7201815362 |
1 |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 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第3标段) |
2023.9.18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 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第3标段) |
辽宁省交通运输 事业发展中心 |
辽宁省 |
2023.9.18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26日~2024年07月0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开标记录表及专家评分汇总表详见本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监督部门: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427-2824346
招标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27-222080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号
联 系 人:何明
电 话:024-31695917-8531
电子邮件:350311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