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影视城智慧停车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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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6-2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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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影视城智慧停车楼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费概算限价18000万元(含设备),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501平方米(约93.75亩),总建筑面积(折算容积率面积)约62501平方米(具体由各设计单位根据方案调整),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影视城东侧,基地南邻影视大道,西邻经一路,东邻石浦高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 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通过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含设计概算),备案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
2.4 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7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联系人:陈宇峰
联系电话:13506680996
招标代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系人:潘兴潽
联系电话:13685812882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