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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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7-22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铁路,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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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繁昌区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已由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芜发改基础〔2023〕25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芜湖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交路〔2024〕3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新港镇北侧接横新公路,路线向南布设,至现状G236向西南共线约2.78km(完全利用),与现状S457相交,后沿老路改建约3.54km,至克山村向南开辟新走廊,沿老屋基、广教寺南、潘桥北、大阳村布线至石龙岗东北侧与S334交叉,设置菱形互通,路线继续向南,与宁安客专、芜铜铁路立体交叉,后沿王村、观音地、姚冲布线,至艾村北侧接繁阳大道,而后沿老路改建至终点南陵界,路线全长约32.9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新改建段路基宽25.5米。
本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项目,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11+580,标段终点桩号为K22+500,全长约10.92公里。主线设置中小桥4座,中隧道1座;设置S334上跨菱形互通立交1处,分离立交2处(下穿芜铜铁路和宁安高铁,由铁路部门实施)。
2.2建设性质:改建工程。
2.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含隧道土建、机电、房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交站台、照明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6其他:无。
2.7最高投标限价:79030532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项目的主要工程量须包含中隧道(或以上)施工。业绩项目主要工程量未包含中隧道(或以上)施工的,须另行提供1个主要工程量包含中隧道(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价不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公路工程,须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及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70%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0:15(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99号
联系人:王永飞
电话:0553-7914811
7.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宁、陈瑞
电话:15339669491、18715456628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电话:0553-7853899
7.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8.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7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注册事项
9.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9.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