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单位 | 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西临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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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2 | 项目编号 | SXHZ14108220240702SS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5 | 开标时间 | 2024-07-1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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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SXHZ14108220240702SS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霍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已由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霍行审管发【2024】67号、霍行审管发【2024】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外,剩余配套资金由市财政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10000m?/d。建设占地总面积约为8.2公顷,其中垂直潜流湿地占地4公顷,表流湿地占地约4.2公顷。有效湿地面积约6.87公顷。其中,建设复合垂直潜流湿地约2.67公顷,表流湿地约4.2公顷。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人工湿地预处理单元、复合垂直潜流湿地、截流堰、表流湿地。本项目建设占地总面积约为8.2公顷,其中垂直潜流湿地占地4公顷,表流湿地占地约4.2公顷。有效湿地面积约6.87公顷。其中,建设复合垂直潜流湿地约2.67公顷,表流湿地约4.2公顷。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霍州市南环路南侧,肉联厂北侧及南涧河洪泛区。
2.4本项目总投资:8098.5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用(含材料、设备)7071.48万元,设计费用113.77万元。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3.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02日00时00分至 2024年7月8日23时59分
(2)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处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2128966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3)申请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法
1、递交截止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3时00分。
2、递交方法: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资格申请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为*.ZGS。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申请人务必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
递交地址: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申请人编制、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唯一途径,如申请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年7月15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
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开启】进入开启环节,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3、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启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4、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申请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申请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资格预审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 15日14时00分。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杨绒绒
电 话:13134675879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四有
联系方式:13509775283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大张镇霍东大道经济开发区康宝生物三层
联 系 人:成鹏鹏
联系电话:1362343477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
联 系 人:杨绒绒
联系电话:13134675879
电子邮件:sxsy05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