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永宁江科创新城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 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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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7-24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铁路 |
相关产品 | 项目开发整体策划和服务、项目用地开发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住宅项目投资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及城市运营 |
台州永宁江科创新城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台州永宁江科创新城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实施,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和招标人,委托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台州永宁江科创新城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项目名称为台州永宁江科创新城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备案登记号为台重大招备[2024] 027 号。
1.3 项目合作范围
项目范围为北至王林洋岛,南至东浦路,西至永宁江沿岸,东至金台铁路,总面积约525.21公顷。本项目合作范围面积约320.16公顷。
1.4 项目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包括:1.项目开发整体策划和服务;2.项目用地开发整理投资;3.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4.住宅项目投资建设;5.智慧城市打造及城市运营等。本项目实际合作内容以各子项目经审核或备案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5 项目总投资
合作范围内项目静态总投资为76.0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42.9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79亿元,预备费用2.36亿元。
2 招标需求
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中标人与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共同出资在台州市黄岩区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亿元。
本项目合作期为17年,包括建设期7年和运营期1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主体要求)
(2)财务实力要求: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以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满足)
(4)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类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
(5)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
(6)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具备以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8亿元的片区开发项目投资建设业绩经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牵头人应满足)
(7)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③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④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得兼任。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8家;2)联合体牵头人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15%,联合体除牵头人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5)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境外企业(含港澳台地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tzztb.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下载,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附件获取方式:1)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4003室,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2)获取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获取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4)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附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网址:http://www.tzztb.com),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1楼西大厅。
6 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tzztb.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公告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上述公告媒介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
招标人名称: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84116553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澄江路5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包锦霞
联系电话:13516801626
电子邮件:bjx@dayue.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4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