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肖水河流域排涝整治项目施工(三)标段
招标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区 | 四川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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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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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肖水河流域排涝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三)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肖水河流域排涝整治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三) 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区发改投资[2021]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投资[2021]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3个标段。其中花桥镇为第1标段 ,龙台镇为第2标段,花桥镇、龙台镇部分河道为第3标段。
2.1.2 建设地点:广安区花桥镇、龙台镇 。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第1标段实施治理河道8.1公里(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第2标段实施治理河道 2.29公里(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第3标段实施5.46公里(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2.1.4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2.2 招标范围
2.1.1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3个标段。其中花桥镇为第1标段 ,龙台镇为第2标段,花桥镇、龙台镇部分河道为第3标段。
2.1.2 建设地点:广安区花桥镇、龙台镇 。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第1标段实施治理河道8.1公里(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第2标段实施治理河道 2.29公里(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第3标段实施5.46公里(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2.1.4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人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同一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R请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26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日 / 时 分,地点为 / 。
5.2(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 电 话:0826-22221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42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
程建设服务中心 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区建设路42号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唐老师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982600655 电 话: 0826-2993596/1878416181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202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