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年一般国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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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5 00:00:00 | 项目编号 | ZG-JGG-2024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31 | 开标时间 | 2024-07-3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师大嘉园小区DN50-DN300、馨园及常盛源小区DN50-DN300、柒季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年一般国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ZG-JGG-20241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年一般国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己由松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403-230109-04-01-1470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合计100%,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年一般国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本次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计划对辖区内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和泄漏风险的供热管线进行更换改造,二级网管网改造长度(沟长)15千米,管径DN50-DN300;
第一标段:柒季城南区DN65-DN200,二级网管网改造长度(沟长)3.122千米(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师大嘉园小区DN50-DN300,二级网管网改造长度(沟长)3.759千米(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三标段:馨园及常盛源小区DN50-DN300,二级网管网改造长度(沟长)3.986千米(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四标段:柒季城北区DN50-DN150,二级网管网改造长度(沟长)4.133千米(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643113.24元(其中,第一标段(柒季城南区):人民币4062256.46元、第二标段(师大嘉园):人民币3861718.35元、第三标段(馨园及常盛源):人民币4636190.29元、第四标段(柒季城北区):人民币5082948.1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保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①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投标人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③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5时00分至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黑龙江中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0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哈新管住建发[2024]1号),整改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凡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451-85947935
日 期:2024年7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系人:陈女士、崔女士、宫女士
电 话:0451-82663366 转8011
电子邮件:hljzhongguan@163.com
日 期:2024年7月5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879923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