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综合保税区更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 | 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宿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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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8395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7-29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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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395001001
本招标项目宿迁综合保税区更新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综合保税区(振兴大道以西,澳门路以南)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改造扩建厂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同步建设道路、景观、消防、水电、光伏电站等附属配套工程。
1.3 设计周期:70 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初步设计概算;方案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建筑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同时扣除预付款),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宿迁综合保税区更新项目设计包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原建筑消防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项目设计工作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连接道路(配套行道树、管网)、给排水、供配电(含新建配电房设计)等衔接设施设计。应完成的工作但不限于包括各专业(项)的方案设计(含单体方案设计构思及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电、暖通、消防、环保、建筑节能方案;)、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清单、概算编制)、原建筑消防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表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主管部门意见征询、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需要设计参加的各项验收等。
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专业设计,人防专项(如有)、幕墙专项、装饰装修、室外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铺装)、道路、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利用)、雨污管网、市政配套、水电燃气(如有)智能化接入、汽车充电桩、门卫、室外工程二次机电、地下室网络覆盖(如有)等。同时承担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专项设计成果的审核及专项设计单位的管理。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设计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内。
1.8本项目预算价为28元/m2,最高投标限价为28元/m2,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不采用。
1.投标报价:10.00分;2.人员配备:7.00分;3.项目负责人:2.00分;4.投标人业绩:6.00分;5.对本项目理解:14.00分;6.总平面布局:16.00分;7.经济技术指标:10.00分;8.方案设计深度:30.00分;9.建筑造型:5.0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8日 14:00至2024年07月15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兴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经开区西安交大科技园B栋11楼 | 地 址: | 宿迁经开区西安交大科技园B栋11楼 |
联 系 人: | 和锦锦 | 联 系 人: | 蔡晓庆 |
电 话: | 0527-88859791 | 电 话: | 15152428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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