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响水县供电分公司 | 地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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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209210002000008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国网响水县供 |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9210002000008001
标段编号:E320921000200000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已由 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响水县供电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县金海路东侧、灌江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共九层,在现有的生产营销楼中进行室内外装修,装修面积约为958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15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8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2 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确保审查通过 。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2.1 国网响水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楼装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包含但不限于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前期咨询、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服务等;
2.2.2 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室内水电安装、室外铺装、室外水电、室内空调、室外雨污水、智能化工程、消防(含验收)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的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
2.2.4 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2.2.5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7 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 包料、 包工期、 包质量、 包安全、 包文明施工、 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 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述 3.2.1 项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3.2.2 项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1 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2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选)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如有,自行编辑)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住宅、宿舍、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宿舍、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宿舍、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响水县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此条可不选择)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可选)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 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可编辑)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49.73.84.193:880/#/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示:需要附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响水县供电分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大桥路东侧
联系人:陈万高
电话:13770198222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29幢601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8915039872
电子邮箱:732281613@qq.com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12分(不少于60%)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9名(不少于5名)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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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1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 | 20分 | |
2.3.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 8分 | |
2.3.1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 | 69分 | |
2.3.1 |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 2分 | |
2.3.1 | 工程业绩评审 | 1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 3 至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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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R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1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7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 进行打分: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 0.5 分。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 0.5 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 0.5 分。 (4)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的得 0.5 分。 注:注:上述项目组成员同一人有多类证书仅计一次分,投标时将上述证书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内;确保上述人员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扫描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 ||
5 | 工程业绩(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 月 1日起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予以计分,提供 1 个业绩最高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具体按下述备注计分方式计分),本项限评 2 个业绩。 注:本项加分业绩不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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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