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招标单位 |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河北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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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7-30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桩基检测服务 |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
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2.2工程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工业东道69号。
2.3资金来源:自筹20% + 银行贷款80%。
2.4工程规模:扩建工程,拟建设2×350MW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5招标范围: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对桩基进行检测,检测的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本项目检测试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本工程各建(构)筑物的桩基检测试验,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检测(包含焊缝检测)、压力长螺旋泵压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检测以及砂石换填地基检测。检测项目:单桩竖向抗压、抗拔和水平静载荷试验、高应变、低应变、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换填地基密实等。服务期限:自EPC总承包进场施工至全部桩基检测工作结束。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4业绩要求:
3.4.1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桩基检测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担任过至少2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桩基检测试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负责人名称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5.2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提供书面声明函);
3.5.3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招标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招标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招标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6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
3.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3.5.8 社会信誉良好,近3 年(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函)。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按其相应规定办理注册等相关流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311-66635531。
3.6.2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6.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9日9:00至2024年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4.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5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投商务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通讯联系
招 标 人: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工业东道69号
联 系 人:张瑞恒
电 话:0317-2685068/15612790706
电子邮件:3901810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3B
联 系 人:姜峰、李杰、曾巍、庞淼
电 话:010-62108221/13718253994
传 真:010-62108000
监督部门: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11-85518979
监督部门: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311-85518690
监督邮箱:rlyswglb@jei.com.cn
监督部门: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317-2685081
监督邮箱:rqrdjjjd@163.com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