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2024年育太和乡横立营村桥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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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09 |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40048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6 | 开标时间 | 2024-08-0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40048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16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7-22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8-0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8-0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24年育太和乡横立营村桥梁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以围衔接(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县2024年育太和乡横立营村桥梁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修建6-8米桥梁1座,48延长米。引道硬化1295平方米,修建导流坝125米;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育太和乡横立营村;
2.4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7时00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审批字[2023] 70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 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09:30;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
5.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围场县
联系人:王禹
电 话:0314-7731999
招标代理:承德中进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和润新城
联 系 人:郭特
电 话:0314-5566644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