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砂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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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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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砂浆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砂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报名。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砂浆采购项目
二、工程概况
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砂浆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估算价:2499533.3*(1-18%)=2049617.31元。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人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如未按采购人时间节点供货则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交货地点:仪征市月塘镇街南路北侧,旺月路西侧,兴月路南侧,采购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四、标段划分
本采购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A地块)-1#、2#、4#~6#、8#、10#、11#、13#砂浆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砂浆制作、销售且相关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注册地、生产地点在仪征市范围内(注册地以营业执照为准,生产地点附加具体位置、照片)。
3、供应商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报名,请响应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17:00分前,携带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及填写《供应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未递交以上材料,将视为放弃本次响应资格。
采购文件获取及公告期限: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响应,请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缴纳响应保证金。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扬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本次采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按要求备注响应项目简称,同时需要响应人把银行回执或电子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报价材料中。无论任何理由,响应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2、响应保证金在供货人确定后退还非供货单位。供货人的响应保证金在供货合同签后5日内退还;
九、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响应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要求在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07月12日17:00)前缴纳至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仪征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0805419。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响应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备注响应项目简称[备注简称;月塘镇保障性住房(A地块)砂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公司: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52776558(张工)
联系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10室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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