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口库区沐溪河旅游航道建设工程游客中心修建(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招标单位 | 乐山新沐港航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地区 | 四川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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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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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龙溪口库区沐溪河旅游航道建设工程游客中心修建(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龙溪口库区沐溪河旅游航道建设工程游客中心修建(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沐发改行审【2022】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新沐港航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新沐港航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沐发改行审【2022】1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沐川县大楠镇、犍为县铁炉镇;
2.2 规模及投资额:沐溪河客运中心:建筑面积700㎡,地下0㎡,建筑层数:地上1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4m。沐溪河管理楼:地上782㎡,地下0m,建筑高度:11.4m;投资额:4779082.08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4779082.08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新沐港航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虎溪中路2号
邮 编: 614800
联 系 人: 朱老师
电 话: 181815111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8-83391552转8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7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511129-04-01-3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