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
招标单位 |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区 | 浙江湖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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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5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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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项目代码:2204-330502-04-01-22328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设计单位为 湖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招标人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约35000 万元,工程概算约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1938.8169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130亩,建筑面积3.31386万平方米,主体部分包括13套多层住宅及其周边道路工程、小区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园林景观等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位于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2.2招标范围:土建、室外配套安装、园林绿化、道路、给排水、景观、照明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938.816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R (1)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在《省外 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2)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 。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6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
联系人:陶亮
邮 编:313000
电 话:15167279077
8.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永村
邮 编:313000
联系人:贺亮、邱冠
电 话:15157208983
8.3监管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2535703
8.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5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7月 2日至2024年7月 5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9.4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