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单位 |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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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5 00:00:00 | 项目编号 | JLZX2024-111G-F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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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X2024-111G-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二期)已由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3】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二期)监理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丙十一街(乙五街-乙二路)、康一路(丙十一街-乙六街)、康二路(丙十一街-乙六街)、康三路(乙五街-乙六街)、康四路(丙十一街-乙五街)、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南一路(东自由大路-南五街)、南三路(东自由大路-南五街)、南五街(南一路-南三路)、建一街(建六街-项目地)、建六街(雾开河大街-泉眼大街)十四条市政道路电气工程,具体包含交通标线、标记;交通标志牌;智能交通工程等;
2.3 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4 招标范围: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实施细则》。
2.7 最高投标限价:10698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 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 2023 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 CA 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田瀚博
联系电话:0431-81331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
联 系人:孙喜堃
电话:15844020453(办公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0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