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三期)
招标单位 |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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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5 00:00:00 | 项目编号 | CMZ2024-009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8-08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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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Z2024-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三期)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三期)施工;
2.2项目编号:CMZ2024-009;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4建设规模:丙十一街(乙五街-乙二路)、康一路(丙十一街-乙六街)、康二路(丙十一街-乙六街)、康三路(乙五街-乙六街)、康四路(丙十一街-乙五街)、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南一路(东自由大路-南五街)、南三路(东自由大路-南五街)、南五街(南一路-南三路)、建一街(建六街-项目地)、建六街(雾开河大街-泉眼大街)十四条市政道路的电气工程。具体包含路灯、路灯基础、路灯管线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1.5964万元(其中暂列金44.0000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331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诚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林路13号
联 系 人:初女士
电 话:0431-84838966
监督部门:
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夏工0431-81331239
2.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电 话:杨工0431-81322616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邮 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