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净水材料甲醇采购及服务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渝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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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甲醇、工业用甲醇 |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净水材料甲醇采购及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净水材料甲醇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
质量标准 |
使用单位及交货地点 |
招标数量 (吨) |
供货时间 |
备注 |
工业用 甲醇 |
GB338-2011 |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所属及管辖大足、潼南、璧山、永川等地区的公司或污水处理厂 |
5177 |
合同签订 之日至2025年 6月30日 |
该招标数量为暂定量(以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 |
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应急时4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为准)
2.6招标人不定期抽检,抽检结果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款,同时供货方应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若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和(或)造成货物的使用延误、水质超标等招标人损失,供货方还应完全赔偿招标人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货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供货方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招标人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货方承担。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7 中标后投标人与招标人下属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货物 名称 |
投标人 类型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工业用甲醇 |
生产企业 (制造商) |
生产企业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盈利(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
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或OHSAS18001)认证。 (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开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该生产厂家生产的甲醇年度销售量累计在2000吨以上(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该年度内可由多个合同销售)、税控系统导出的每个合同该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每个合同该年度内发票复印件、每个合同用户证明原件。) |
销售商 |
销售商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盈利(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
投标人和生产企业均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或OHSAS18001)认证 (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开标截止日止任意一年(按自然年度计算),代理或经销的甲醇年度销售量累计在2000吨以上(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该年度内可由多个合同销售)、税控系统导出的每个合同该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每个合同该年度内发票复印件、每个合同用户证明原件。) |
4.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或者具有资质的销售商(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要求(提供生产企业承诺书原件)。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当地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提供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鲜公章,或提供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的截图及该平台下载的排污许可证加盖生产企业鲜公章)。
4.4生产企业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销售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销售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5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应包括甲醇(提供复印件)。
4.6投标人须提供1年质保期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7投标人需提供该投标产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委托合同》、第三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和第三方运输单位鲜公章)。
4.8投标人提供在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使用现场的承诺书,并提供在重庆市或其周边有合法的甲醇储存库房证明(提供政府颁发的自有的库房合法经营证明资料复印件(资料经营范围应包含甲醇);如是租赁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且其租赁合同的主合同中必须注明是储存甲醇产品,并提供政府颁发给该合同出租方的库房合法经营证明资料复印件(资料经营范围应包含甲醇))。
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单位库房的合法性进行考察,如不满足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4.10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至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鲜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11以上资料特别注明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23-6588101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