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工程(钢护栏部分)及凌源市农村公路(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地区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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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凌源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02421990012320102001 |
中标金额 | 367.927177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17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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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工程(钢护栏部分)及凌源市农村公路(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凌源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工程(钢护栏部分)及凌源市农村公路(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码:202421990012320102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7月16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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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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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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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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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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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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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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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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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9,2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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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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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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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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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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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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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7,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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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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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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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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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8,1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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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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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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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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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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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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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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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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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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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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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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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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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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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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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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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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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22111122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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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22117188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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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22111111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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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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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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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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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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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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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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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B(21)G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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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B(23)G0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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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B(23)G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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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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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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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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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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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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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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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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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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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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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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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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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隧工程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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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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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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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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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9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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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3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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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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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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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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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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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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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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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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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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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六、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凌源市南大街25号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421-682000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 督 部 门:凌源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凌源市南大街25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21-682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