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菖蒲湾路网照明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丽水 |
---|---|---|---|
中标单位 | 浙江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景招A[2024]034号 |
中标金额 | 1590.9945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17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 |
相关产品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景宁县菖蒲湾路网照明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34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蓝女士15869228224
中标候选人:浙江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 杜伟业 证书号码:浙1332017201746934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伍佰玖拾万零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15909945.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