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区 | 四川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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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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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施工 专业工程暂估价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施工 专业工程暂估价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23】第5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第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第16号,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23】第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施工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
(2)招标主体: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3)建设地点:成都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附近,基地南侧为青岛路、北侧为龙章路、西侧为宁安东路、东侧为龙田西街。
(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56442平方米,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①地上建筑:建筑面积约29540平方米,主要包括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产法庭、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市政设施用房。②地下建筑:建筑面积约26902平方米,主要包括机动车库(含人防)、特种车辆专用车位(中型)、特种车辆专用车位(大型)、机房、法警训练场(靶场)、专案羁押通道、垃圾处理用房、机动车清洗站。③总图及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室外场地硬化、绿化、道路、总平管网、围墙、大门等。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工程(含标识标牌、导视工程)、景观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等。
发包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承包人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其中苗木养护期内成活率100%。
(7)工期:总工期4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建筑幕墙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幕墙工程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幕墙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不同专业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分开提供,也可以在同一份材料当中,但需要分别满足类似业绩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显示其技术指标的,可以提供业主证明(若为总包单位分包的业绩,可提供总承包单位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5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法院网、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https://cdfy.scssfw.gov.cn、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 109 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8-8291726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15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25857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