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及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 | 黑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地区 | 辽宁锦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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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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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及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及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51号、《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预安排计划的通知》锦交规划〔2024〕26号及《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锦交规划〔2024〕7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关于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7号及《关于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14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山县
2.2项目概况:
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一批新改建工程12.5公里。共涉及13条线路,桥梁工程1座13.7延米,第二批维修改造工程包括2条路线12.8公里。
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黑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第一批13条线路及一座桥梁的新改建工程,第二批2条线路的中修(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安排调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1.1 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最低要求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业绩最低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维修改造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 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7月18日8时至2024年7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完成注册并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如需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请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以网银转账或保函形式缴纳。
4.4请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补遗澄清文件,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9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5.5开标说明: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7.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黑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416-5522545
招 标 人:黑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镇安乡五里村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16-5529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16-3633666
邮 箱:zjxm3633666@163.com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