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安全提升)工程-03标更正公告
招标单位 | 岳西县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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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19 | 项目编号 | H4GC24A03G057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公路,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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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安全提升)工程-03标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岳西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安全提升)工程-03标”(招标项目编号:H4GC24A03G057)更正公告如下:
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纸质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 ①(建筑业)中小微企业。 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披露不良行为记录。 ③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公告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分大于等于40分。 备注: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分高的认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1个条件和第2个条件。 2.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5)其他要求: 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基本账户汇出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载有基本账户信息、收取该费用出具保函的单位名称)扫描件。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
补充2 |
相关政策要求 |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 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 724 号)、《安徽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22 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工程建 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政 办秘〔2021〕17 号)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岳政办【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使用“安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 号) 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 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 (3)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 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4)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9〕1706 号) 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5) 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 (建市[2020]84 号文件) 。 (6) 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 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已计扬尘污染防治费,中标人应按照建 筑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 好现场工地围挡、车 辆冲洗、道路和堆场硬化、裸土覆盖 (绿化) 等抑尘降尘措施。 |
现更正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纸质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要求: 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
补充2 |
相关政策要求 |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 724 号)、《安徽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22 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工程建 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政 办秘〔2021〕17 号)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岳政办【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使用“安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 号) 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 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 (3)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 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4)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22〕580号) 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5) 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 (建市[2020]84 号文件) 。 (6) 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 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已计扬尘污染防治费,中标人应按照建 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 好现场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道路和堆场硬化、裸土覆盖 (绿化) 等抑尘降尘措施。 |
以上更正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岳西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3355564966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