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 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发布时间 2024-07-2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1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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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扬,张书记 0312-7107067
郭明扬 13303227718
正文内容

【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107号、ZB-审核20240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雄忻高铁征改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建3幢住宅楼,建筑面积约13394.32㎡;1幢公建,建筑面积约637.68㎡;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约225.07㎡;门卫及大门,建筑面积约18.48㎡;相应的绿化、市政配套等。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结束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一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的已完工的建筑工程类EPC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4 09:002024-07-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1714号公园时代S3-4号 联系人:郭明扬 电话:133032277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10.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10.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500~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清苑区阎庄乡城东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1714号公园时代S3-4号
邮编:

071199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张书记

联系人: 郭明扬
电话:

0312-7107067

电话: 133032277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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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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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aodajianshebd@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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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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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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