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营口分公司汽炉提标改造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营口分公司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营口分公司汽炉提标改造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营口分公司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招标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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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25 | 项目编号 | JLFL2024-0703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8-16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营口分公司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
(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FL2024-0703
2.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营口分公司汽炉提标改造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营口分公司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标段 | JLFL2024-0703-1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营口分公司汽炉提标改造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 57.6 |
二标段 | JLFL2024-0703-2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营口分公司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 144 |
4.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5.计划交货时间:通知发货日后七日内;
6.质保期:1年;
7.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9.项目适用范围:此项目适用于分公司及子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中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力,有安装能力的队伍,并有安装经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公告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9 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3.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3.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为:5636864894)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标段号+联系电话。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开标过程无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4.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其他补充事宜
5.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2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