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鹤壁市云皓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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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7-26 00:00:00 | 项目编号 | 2403-410651-04-01-90373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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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4-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提升工程(一期) 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2403-410651-04-01-903734号备案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鹤壁市云皓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鹤淇大道以东,井冈山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12256㎡,总投资约8000万元。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使用地块二B01#生产楼一、三层建筑面积约6128㎡,主要对厂房进行提升,建设无尘车间,购厂房相关配套设备,配套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鹤淇大道以东,井冈山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地块二。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包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以上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2021、2022、2023);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并取消中标人资格,承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网站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内容及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4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远程开标大厅第 三 坐席。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云皓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国家863鹤壁科技创新园3号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392-68527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拓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北街道丰泽园一期1#楼从北向南3#、4#商铺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039261888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2-3315135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