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溪北污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地质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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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龙建招2024-37D13 |
中标金额 | 176.4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26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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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37D13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溪北污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地质勘察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
招标人: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异议):周先生 联系电话:15057885812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1966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华明 证书编号:AY143300931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柒拾陆万肆仟元整 (小写:?1764000.00元)
下浮率:10%
勘察周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可供审查机构审查所需的、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及勘察规范要求的详细工程勘察报告(包括土石比例估算报告)及相关资料。
勘察要求: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经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4年7月 26日至2024年7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