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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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50010220240514001010101 |
中标金额 | 48429.36497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7-2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复核)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至 2024年8月1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6975723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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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102202405140010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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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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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218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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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8873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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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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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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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4293649.73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吴先锋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粤142201720190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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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
505135866.00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戴兆伟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粤1442018201904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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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7619309.25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张双振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京1112018201903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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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南山水质净化厂一套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经理业绩: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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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陕西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案未根据建设条件提出预见性问题图文分析和解决措施(其在施工方案中提供的内容为本工程重难点分析)不满足技术方案评审点“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的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机具和设备中应包含带式推土机(详见工程量清单P449)及挂篮(详见工程量清单P96),而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机具和设备,也未提供以上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不满足技术方案评审点“资源配备计划“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方案未根据建设条件提出预见性问题图文分析和解决措施(其在施工方案中提供的内容为本工程重难点分析)不满足技术方案评审点“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的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机具和设备中应包含履带式推土机(详见工程量清单P449),而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设备,也未提供以上设备的实物照片。不满足技术方案评审点“资源配备计划“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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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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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72180269 地址:涪陵新城区太白大道32号中科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2203686 传真:023-72224119 邮箱:gcztb@flj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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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