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天等县生态修复中心 | 地区 | 广西崇左 |
---|---|---|---|
中标单位 | 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14002886002650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7-3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水利,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650 |
||
招标人 |
天等县生态修复中心 |
||||
建设单位 |
天等县生态修复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总面积13.515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12.9137公顷,预算总投资625.92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等县自筹资金,涉及图幅号F48G018080、F48G017080,图斑号58、67、628。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7月26日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
预拟中标人 |
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旱地: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水田:4.1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水田:4.1万元/亩 |
||||
项目经理 |
刘坤(桂245101014392;身份证号:430202********3015) |
||||
安全员 |
黄基明(桂建安C3(2023)0004439;身份证号:452131********3656)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 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报市自然资源局,以便组织审查。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旱地: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水田:4.1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水田:4.1万元/亩 |
||||
项目经理 |
周丹(桂24512154824;身份证号:452201********1221) |
||||
安全员 |
邓德胜(桂建安C3(2017)0009028;身份证号:450122********4036)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 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报市自然资源局,以便组织审查。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辉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旱地: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水田:4.1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水田:4.1万元/亩 |
||||
项目经理 |
黄浩初(桂245141547462;身份证号:452731********001X) |
||||
安全员 |
黄家荣(桂水安C20190000234;身份证号:450122********053X)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 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报市自然资源局,以便组织审查。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52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