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部分学校操场改造项目7标段(二次)
招标单位 | 行唐县教育局 | 地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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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只 |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部分学校操场改造项目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3〕15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行唐县部分学校操场改造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行唐县只里乡白庙小学、只里乡北高里小学、只里乡贾洛营小学、只里乡秦村小学、只里乡习村小学、只里乡中心小学院内
2.3建设内容:行唐县只里乡白庙小学、只里乡北高里小学、只里乡贾洛营小学、只里乡秦村小学、只里乡习村小学、只里乡中心小学操场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7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7标段:行唐县只里乡白庙小学、只里乡北高里小学、只里乡贾洛营小学、只里乡秦村小学、只里乡习村小学、只里乡中心小学操场改造工程。
2.8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或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 日 00:00至 2024年 8 月 8 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须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22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 请按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并上传所投项目PDF格式文件,否则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7.2投标人自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 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 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投标人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投标。投标文件均需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0311-85880482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行唐县部分学校操场改造项目7标段(二次)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金额(元):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行唐县教育局
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衡阳大街15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11-8269528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901-1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0311-85880482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